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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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恒烁半导体(合肥)股份有限公司
上海证券交易所:
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-持续督导》等有关法律、法
规的规定,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元证券”、“保荐机构”)作为正
在履行恒烁半导体(合肥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恒烁股份”、“上市公司”、
“公司”)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,对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(以下简称
“本持续督导期间”)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,报告如下:
一、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
(一)保荐机构
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(二)保荐代表人
姬福松、梁化彬
(三)现场检查时间
(四)现场检查人员
姬福松、梁化彬、潘洁、金芷丹
(五)现场检查内容
持续督导培训、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状况、信息披露情况、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
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、关联交易、对外担
保、重大对外投资情况、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。
(六)现场检查手段
二、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
(一)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
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、股东大会、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
的内部控制制度;查阅了公司自上市以来的股东大会、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、
决议和记录,核对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。
经核查,保荐机构认为:本持续督导期间,上市公司的治理制度较为完善、合规,
相关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,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
履行责任,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。
(二)信息披露情况
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三会相关文件、定期报告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文件以
及公告文件相关的报告等资料,并与公司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对比和分析。
经核查,保荐机构认为:本持续督导期间,上市公司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、
准确、完整、及时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(三)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
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制度文件、相关会议记录和公告文件,查阅
了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,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,访谈了公司高
级管理人员。
经核查,保荐机构认为:本持续督导期间,上市公司资产完整,人员、机构、业
务、财务保持独立,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。
(四)募集资金使用情况
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、三方监管协议、银行对账单
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、专项报告等资料,同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
度以及关于募集资金支出和使用的决策程序文件。
经核查,保荐机构认为:本持续督导期间,上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
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,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已得到有效执行;公司募集资
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,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
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。
(五)关联交易、对外担保、重大对外投资情况
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、三会文件、定期报告和信息披露文件,与相
关人员进行了访谈,了解公司关联交易、对外担保、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。
经核查,保荐机构认为:上市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、对外担保和
对外投资管理制度;本持续督导期间,上市公司不存在违规的关联交易、对外担保及
重大对外投资情形。
(六)经营状况
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行业资料、公司的定期报告等文件,同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
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沟通,了解近期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。
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,664.07万元,同比下降61.78%;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
净利润万元2,828.75万元 ,同比下降74.89%。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比下滑明显。
经现场核查了解,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:(1)受疫情反复及行业周期波动影
响,下游需求减弱,公司产品主要终端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,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更
为显著,同型号产品单价及毛利率水平同比下跌明显,整体销售规模下降;(2)2021
年销售数量最多的小容量NOR Flash当年销量大幅下降,客户订单较少,销售不及预期;
公司加大了中大容量产品研发力度,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,2022年1-9月,
研究费用支出4,390.36万元,较上年同比增涨45.61%。
经查询行业资料,以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,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、地
缘政治、新冠疫情、消费电子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,2022年行业景气度下滑,市场需
求疲软预期仍在持续。目前,公司产品仍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,消费电子需求持
续萎缩,公司全年销售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。
经现场检查,保荐机构认为,本持续督导期间,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
化,公司所在行业的相关政策、长期发展环境和公司核心竞争力等经营基础没有发生
实质性不利变化。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,督促公司按照规定履行业绩预
告等信息披露义务,同时提醒公司关注全年业绩同比大幅下滑的风险。
(七)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査的其他事项
无。
三、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
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关注业绩大幅下滑可能带来的风险,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经营能
力及盈利能力。对于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况,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,及时、
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,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。
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
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,保持对信息披露工
作的高度重视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持续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,有序推进募
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;对于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,合法、合规、合理进行现金管
理和规划资金使用。
四、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
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恒烁股份存在根据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》、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-持续督导》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
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。
五、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
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,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。
六、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
国元证券按照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-持续督导》的有关
要求,对恒烁股份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,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,国元证券认为:
自上市以来,恒烁股份在公司治理与内控制度、信息披露、独立性、关联交易、对外
担保、重大对外投资、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
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——持续督导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等的
相关要求。
恒烁股份本年度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,但经营管理状况正常,本保荐机构
将持续关注恒烁股份经营状况,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。
(以下无正文)
(本页无正文,为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(合肥)股份有限公
司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》之签署页)
保荐代表人签名:
姬福松 梁化彬
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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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现场检查 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